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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登记证【2026年第3批通告】合于机动车注册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的通告
2026-01-24

  地点: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(市行政中央)3号楼B座116室本领支柱电线

  我市有一批已注册立案的机动车具有下列景遇之一:(一)到达邦度强制报废准则,机动车一起人过期不料理刊出立案;(二)机动车立案后被依法废除后机动车登记证,未收缴机动车立案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;(三)到达邦度强制报废准则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;(四)机动车一起人料理刊出立案时未交回机动车立案证书、号牌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证。凭据《中华黎民共和邦道途交通安然法奉行条例》第九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证、《机动车立案划定》第四十一条等闭系划定,依法布告该批机动车立案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机动车登记证。布告作废的机动车立案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详睹附件证件制作联系电话